神啊,你往何处去

有关《美国众神》这部小说

你问我们国家的疆界,先生?这个嘛,先生,在北部,我们紧靠着北极光;在东部,我们紧靠着东升的朝阳;在南部,我们紧靠着昼夜平分点;而在西部,我们紧靠着最终审判日。

《美国人乔·米勒的笑话书》

美国的历史并不长,建国至今也只有二百多年的历史。

但是作为一个移民国家,美国容纳着来自世界各地的不同人种、不同种族、不同信仰的人,他们一同生活在北美洲的大地之上,也因此,美国宗教繁多,无论是大的、小的、一神的、多神的、合法的、非法的、文明的、野蛮的,不管是怎么样的宗教,都能在美国找到。

从史前时代开始,一批批的新移民来到美洲大陆,也带来了他们的宗教,他们的神,随着时代前进,新神诞生,旧神被新神所取代,之后新神又被取代,如此循环往复,从冰河世纪到现代,一万年来一直如此,神在不断地更替变更,而不变的是人们一直在前进。

是先有神还是先有对神的信仰?这看起来又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。

一般我们都认为,是先有了神,才有了对神的信仰,但是在尼尔·盖曼构筑的这个世界里,神之所以为神,是因为人们的信仰和献祭,有了信仰和献祭(想一想你平时在这些科技上所耗费的时间和金钱,那就是对他们的献祭),即使是互联网、信用卡、高速公路这样的现代科技也可以为神,但若没有了信仰和献祭,曾经高高在上的神就会跌下神坛,像是奥丁只能靠四处行骗为生;阿努比斯则开了一家殡仪馆;岑诺伯格靠着自己的力气去屠宰场工作;比奇丝只能去当妓女;而雷神托尔,他1932年就自杀了。尼尔·盖曼的《美国众神》所描述的就是新旧神之间的战争的故事,而这场战争中的双方,便是以奥丁为代表的旧神,和以互联网、电视为代表的新神。

我从没有想过互联网、电视这样的高科技产品也会成为神的一员,但是回过头来仔细想想,他们实际上和传统意义上的神并没有什么区别,都是人所创造出的,都是人所依赖的对象,甚至有一些神本来就是古代的科技,只是后来逐渐演变到了精神的层次。这样想来,电视、互联网成为神也不那么令人惊讶了,他们现在还没有加入传统的神的行列,或许只是因为诞生的资历尚浅,还没有从实体上转化到精神上,或许在几千年后,我们在遥远的其他星系的后人,会对着从银河系带来的古老电视、手机,顶礼膜拜,唱起对“Television”神和“SmartPhone”神的赞歌呢。从前祈祷是睡前的最后仪式,而现在则往往是手机伴人入眠。

《美国众神》的故事,是围绕着影子和星期三(他正是奥丁)的横跨了大半个美国的旅程展开的,在不同文明的神话中,要达成某个目标,往往都需要一位英雄踏上漫漫征途,在这个故事中,影子就是这位英雄。

影子是一个正在服刑的罪犯,在假释的前几天,因为妻子车祸过世而提前出狱。他先是被妻子去世的噩耗打击,紧接着又得知自己的妻子与好友有染,刹时间影子变得无处可去,而星期三则在这时出现,提供给他一份工作,让他陪着自己上路,作为一个普通人,影子就这样被卷入到了新旧神之间的战争中来。

将故事沿着旅途展开,让小说成为呈现出一种类似电影中“公路电影”体裁效果的“公路小说”,尼尔·盖曼的写作手法可以说是巧妙至极,要知道,一直以来,尼尔·盖曼都被人诟病说故事支离破碎,并且在《美国众神》之前,他从未写过长篇小说,通过“公路小说”这种体裁,他完美的将自己支离破碎的写作特点和小说合二为一,要是让他用一般小说方方正正的叙事手段来写,那这部小说一定会失去许多魅力,并且,公路电影起源于上世纪六十年代的美国,可以说是最美国的电影体裁之一,作为一个英国人的尼尔·盖曼以一群最不美国的神袛为主角,用最美国的体裁来讲美国的历史,精妙绝伦,这或许是尼尔·盖曼故意设计的小小玩笑。

除了主线故事本身以外,在小说中,偶尔还会插入一些名为“来到美国”的小故事。

读完全书之后,你会发现,这些故事实际上是图特所记录的,而图特则是埃及神话中的智慧之神,传说是他发明了古代埃及的象形文字,在小说中,图特和阿努比斯(埃及神话中的死神)、芭丝忒(埃及神话中的猫神、守护神)还有荷鲁斯(埃及神话中法老的守护神)一起经营着一家殡仪馆,作为发明文字的神,记录历史是图特的日常兴趣,在图特记录的这些故事里,有横跨白令海峡登陆美国的原始部族,有乘长船而来的维京武士,有被流放至此的英国犯人,也有被贩卖来的黑人奴隶……在这些故事里,神祇对他们而言并不仅仅是用“信仰”一词就可以概括的,而更像是一种生活方式,他们生来便遵循的生活方式,神祇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,当来到这一块陌生的土地时,他们延续着这种生活方式,神祇也因为这种羁绊,来到了这片陌生的土地。透过众神,所能看到的是众生,旧神祇的消亡和新神祇的崛起,正是用一种超越现实的方法来记述这片土地上众生的思想转变。

这是一部有些晦涩的小说,小说中充满了隐喻、神话、支离破碎的语言,尼尔·盖曼想要表达什么?就我而言,我觉得这部小说虽然以众神为题,但是实际上真正所描写的是人的伟大,无论是新神还是旧神,他们的能力或许有强弱之分,但是他们都需要人类的献祭,他们不畏惧死亡,但是他们惧怕遗忘,死亡对神来说不是终结,而遗忘对于神来说却是不可承受的。人依靠希望而生,神仰赖信仰而活,由此人胜过神的地方就出现了:神不可无人而活,人却可以抛弃神继续向前走。至于失去人信仰的神,到头来也只得以凡体肉胎活于世上,像人一样生活。人只要有路可走,就可以一直前进,就算没有路,人也会自己开辟出一条,人就是这样的生物。正如影子对众神所说的:“我想我宁愿当人,也不愿意当神。我们不需要任何人相信我们。我们只是无论如何都要继续前进,我们就是这样。”